
念书和打工之余的时间,我常常逛自己最喜欢的那些高街品牌店。Body Shop的悬钩子香水是当时少女的最爱;Next 和玛莎的内裤总被我们穿在破牛仔裤里面,搭配摩托靴;Tammy Girl 的配饰和头带广受欢迎;Topshop 的特价花车永远人头攒动,一次我在特价车里买了同一款天鹅绒条纹T 恤的三种颜色,因为Kate Moss 曾穿着它登上《Just 17》。尺寸太大,我就用别针将它改小,也不管七月闷热天气里穿着会有多不舒服。至于Kate Moss 粉丝的必备单品,则非Adidas Gazelle 运动鞋莫属。Kate 穿酒红色,我也买酒红色,当她换穿淡紫色,我也省钱一个月买了双淡紫色的。现在我大约有10 双Gazelle,学开车的时候我还会穿那双酒红色的。

我的脸上总是尽可能裸妆,但是会涂上大量的腮红—Vivienne WestwoodT 台上的模特就是这样的。我和朋友们互相在对方的脸上实践这种妆面,个个脸上红彤彤,看上去就像是刚刚做完买一送一的日光浴美肤疗程。
也是在16 岁时,我总算告别了摇滚少女时代,因为我认定穿着沉稳才更像是一个A-level 考生。于是我进入了“祖父造型时代”:斜纹软呢背心、无领衬衫、鸭舌帽—大部分购自玛莎的男装部和Burton。中学最后一年我突然抛弃了这种打扮,因为我去祖父家玩时,他发现我和他穿得完全一致,因而他不肯带我去PUB。不过他把自己最喜欢的一顶鸭舌帽送给我了,现在我还会戴它。年少时的某些穿衣品位虽说很让人生疑,但是我真的很享受那些疯狂的经历。犯错没有关系,重要的是自己感觉良好,无论旁人看来是多么不合常理。至今我仍对高街品牌情有独钟。我在周四早晨冲进Topshop 买新货时的满足感,丝毫不逊于收到Prada 最新赠送的手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