奥运脚步在临近,奥运饰品销售的不断升温,致使网络上和一些小型商场内,出现了大量侵权福娃饰品。
近日记者走访了在青岛国际工艺品城店铺,发现虽然奥运饰品销售已经成为08年的时尚和潮流,但所到店铺却没有销售奥运福娃系列饰品。据介绍,因为福娃的知识产权归2008北京奥组委所有,未经授权,销售带有特定奥运标志的产品是违法的。
在一家店铺内,记者看到仿水晶珠穿成的几个小福娃甚是惹人眼,但询问得知,这几个小福娃只有一套,是表达对奥运的向往和支持单独做的,在店内只是用于欣赏,不做为商品出售。记者发现,进店的顾客都会询问小福娃的价格,但均被告知不做为商品出售,店员同时传达了北京奥组委的规定,提醒顾客要到指定的商家购买相关产品。
在接连走访的店铺内,记者均未发现相关产品,有销售运动系列吊坠的商家告诉记者,运动系列的吊坠造型模仿了不同的运动项目,比如跑、跳、投掷、滑行等动作都是新研发设计的,没有涉及特定奥运标志。相对市场上假冒的福娃系列饰品,这种运动系列的饰品的价格稍高,且没有特定奥运标志,个人购买的并不是很多,大多是团体购买,她说,这种运动系列的吊坠,永远都不会显得过时,所以还是会吸引顾客的。
工艺品城的奥运饰品销售静悄悄?在欧伊尼店铺,得到否定回答。因厂家获得授权生产经销,设计了“北京2008奥运精制金章套装”,包括四枚吊坠一枚胸章,销售人员介绍说,这些金章的设计方案都遵循了奥组委的规定,并把设计方案提交奥组委审批后方进行生产的,目前也是由于销售权的原因,商品仅零售而不批发,进入市场以来成套销售和单个销售都收到不错的效果,可以说是一路升温了。